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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第一個人權事件——“治警事件”臺灣,人權,治警臺灣第一個人權事件——“治警事件”默認分類2009-12-1712:59閱讀42評論7字號:大大中中小小1923年日本裕仁皇太子(以后的昭仁天皇),要到臺灣這個“天皇之島”視察,當時臺灣總督府既緊張又興奮,下令所有的學校緊鑼密鼓的練唱歡迎裕仁皇太子的歌曲,排練歡迎皇太子的儀式,蔣渭水他們這群積極推動“臺灣議會請愿活動”的同志們也覺得很興奮,他們也積極的籌劃一個特別的歡迎儀式,來迎接皇太子的到來。4月18日裕仁皇太子的行程是視察大稻埕的太平國小,太平國小是日本統治臺灣后第一批成立的公學校,也是日本總督府特別關照的樣板學校。當天皇太子的隊伍正浩浩蕩蕩的經過大安醫院門前時,只見蔣渭水他們也大張旗鼓的張貼起他們的歡迎布條—“恭迎鶴駕臺灣議會請愿團”。跟“臺灣議會請愿團”比較起來“恭迎鶴駕”四個字簡直小得不成比例,這種假歡迎,真請愿的做法,不但引來皇太子的不快,更讓總督府覺得難堪。因此,布條馬上被扯下,蔣渭水等人被懷疑有不良意圖,警察大肆搜查住宅,當然也被北警署拘留(現今寧夏路大同分局),蔣渭水成為“臺灣人中第一個因為公事受拘留的人。”據蔣松輝回憶說,從此以后,只要有日本皇室或政府要員到臺灣來,蔣渭水就要先被請進北警察署拘留,直到他們離開為止。“臺灣議會期成同盟”在東京合法成立,“向皇太子假歡迎真請愿”的活動,都讓臺灣總督內田嘉吉心中忿忿不平,認為自己的權力受到了傷害。于是就在1923年12月16日拂曉,在臺北地方法院三好一八檢察長的指揮下,大舉逮捕議會期成同盟會的干部四十一人。在審判的過程中,蔣渭水穿著竹青色長衫應審,義正辭嚴的提出答辯,駁斥三好檢察官的種種污蔑指控。最后的宣判下來,蔣渭水與蔡培火被判刑最重,禁錮四個月,最絕的是蔣渭水和蔡惠如穿長衫也被檢察長列為罪證之一。這次的事件,總督府假借「臺灣治安警察法」的條例,進行搜捕治罪的事實,所以日后就統稱為“治警事件”治警事件的逮捕行動,雖然使蔣渭水等人入獄服刑,卻使臺灣民報的銷售部數突破了一萬部大關。有形無形之中也促使四百萬臺灣同胞的政治覺醒。治警事件也被后人稱為“臺灣第一個人權事件”。 大眾論壇 - 視訊 交友論壇

紅黑通達章士釗(1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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